(外语学院 供稿)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广州航海学院章程》学习宣传活动的要求,10月7日下午14:00外语学院在文理楼508会议室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广州航海学院章程》,由刘惠玲院长领学。
刘院长在领学中指出,高校章程是一所高校为保证其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系统阐明组织自身性质、宗旨、任务以及规定成员的条件、权利、义务、纪律及组织结构、活动规则,要求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种规则性文书。新的《广州航海学院章程》的颁布是我校落实教育部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水平、完善治理体系和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在保证组织的思想统一,建立组织的管理机制,保障成员权利,规定组织纪律方面作出了清晰的阐释。
陈卫伟书记在总结时强调,全院教师应认真学习章程内容,了解学校运行机制和责任分工,在学校章程的指引下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初审:外语学院 张林琳
复审:外语学院 刘惠玲
审定:外语学院 陈卫伟
发布:党委宣传部 刘晔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