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1、不能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外籍生源(含港、澳、台)学生、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和升学的应届毕业生;
2、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向辅导员里提交申请书(见附件,户口在学校的附身份证复印件),经二级学院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后,于6月底回二级学院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领取有条形码的一份并保管好;
3、请各二级学院在5月23日前将申请暂缓就业毕业生的纸质书面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交学校就业办(行政楼107)。
申请暂缓就业注意事项:
1、暂缓就业两年间户口属临时性的空挂户口,学校不能办理《失业证》、《未婚证》等一切与升学和报考公务员无关的证明(证件),不借户口卡。如需办理有关证明,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将户口迁回生源地再办理(户口事宜联系保卫处户政室张老师,行政楼117,32083029);
2、暂缓就业期为两年,期间每个月回校到辅导员处汇报动态。档案由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党团关系暂留学校, 暂缓就业期间不计算在工龄。2019年7月中,期满后关注学校就业办官网http://zsjy.gzhmt.edu.cn/报到证领取通知,到保卫处户政室办理户口迁出,到二级学院将党团关系转出。提前取消暂缓的登陆http://www.gradjob.com.cn/cms/index.html办理;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5-3